11日,《廣西逐步推行免費學前教育實施方案》正式印發。根據《方案》,廣西將逐步免除學前教育保育教育費,進一步推動全區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
《方案》提出,從2025年秋季學期起,全區所有公辦幼兒園學前一年(即大班)的在園兒童,其保育教育費全部免除。對于在正規民辦幼兒園就讀的適齡孩子,也能享受到實惠,即參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免除水平,相應減免保育教育費。
需要說明的是,免保育教育費標準按照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教育、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收費標準,伙食費、住宿費、雜費等不包含在內。如果民辦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高于公辦幼兒園的免除標準,高出部分可以按規定向家長收取。
對因免保育教育費導致幼兒園收入減少的部分,由財政部門進行補助,具體金額會綜合考慮享受免費政策的在園兒童人數、所在地生均實際收費水平等因素。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教育廳將定期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評估周期不超過3年。
對于如何分擔這筆財政補助資金,《方案》也有詳細規定。一方面,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教育廳根據核定的各地免保育教育費自治區生均財政補助標準以及在園兒童人數,核定免保育教育費財政補助資金總量,優先統籌中央免保育教育費補助資金予以支持。另一方面,不足部分由自治區和市、縣(市、區)(以下統稱縣)按比例分擔,其中自治區本級所屬幼兒園,由自治區全額承擔;市本級和縣所屬幼兒園,由自治區分擔70%、幼兒園隸屬的同級財政分擔30%。
如果各地保育教育費生均實際收費水平高出自治區核定的補助標準上限,其高出部分的所需資金由幼兒園隸屬的同級財政承擔。免保育教育費政策范圍超出本《方案》要求的,可繼續執行,超出部分所需資金按原有分擔方式解決。
在統一實施的免保育教育費政策范圍以外,《方案》還要求,我區繼續實施學前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群體資助政策,做好兜底保障;健全學前教育投入機制,逐步加大學前教育財政投入力度,落實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完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補助政策,提高辦園質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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