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消息稱“胡彥斌疑似充電寶被機場沒收”
沖上熱搜
隨后胡彥斌本人辟謠稱:
“是同事的被收走了,心疼她一下下,
教訓盡量從別人身上學。”
胡彥斌為此事特地在微博發布視頻
還改詞唱起了《3C之歌》
呼吁大家在乘坐飛機時
注意充電寶相關的新通知:
“我知道3C有規則,可規則是什么呢?”
你知道規則是什么嗎
一起了解一下
日前,中國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為何發布這項緊急通知?如何防止被攔截下來的不合規充電寶流入二手市場?針對輿論關注的熱點問題,記者采訪了中國民航局有關部門負責人。
AI生成圖片。
為何發布緊急通知?
充電寶起火冒煙事件頻發,嚴重威脅航空安全
中國民航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發布這項緊急通知有多方面考慮:一是今年以來,全球民航發生多起由旅客攜帶充電寶引發的不安全事件。1月28日,一架釜山航空的飛機由于旅客行李中的充電寶引發火災事故,致使飛機行李架燒穿,機體嚴重受損。3月20日,香港航空一架杭州飛往香港的飛機,行李架中的充電寶燃燒導致行李架起火,后航班備降至福州長樂機場。截至目前,2025年中國民航已發生15起旅客充電寶起火冒煙的事件,給航空安全和旅客生命財產造成了嚴重威脅。
二是充電寶中含有的鋰電池具有固有的危險性。鋰電池一旦受到外部因素干擾,如高溫、擠壓、碰撞等,極易引發內部短路,進而產生大量熱量。當熱量積累到一定程度,可能引發電池的熱失控,導致起火、爆炸,且過程具有起火快、威力大、撲滅難等特點。
三是電池產品質量參差不齊。近期,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移動電源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情況,在抽查的149批次移動電源中發現有6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率占比達43.6%。目前,市場上充電寶的生產廠家眾多,一些假冒偽劣的充電寶內部電池的電解液質量差、隔膜性能不佳,容易出現漏液、短路等問題。有的充電寶在設計和制造過程中未充分考慮安全保護措施,缺乏有效的過充、過放、短路保護功能,在使用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如果這些質量不過關的充電寶被攜帶上飛機,將極大增加航空運輸安全風險。
據介紹,通知的發布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和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要求,根據市場監管部門的強制認證管理范圍,明確有質量缺陷的鋰電池產品不可以進行航空運輸,體現了民航業對安全隱患“零容忍”的態度。
為何沒設置“緩沖期”?
被召回批次與沒有3C標識的充電寶均可能有安全問題,統一管控有利于降低安全風險
近期,有多家充電寶品牌因電芯安全隱患召回多個批次產品,也有不少旅客在乘機時因為攜帶的充電寶不合規或沒有3C標識而被機場攔截。
為何民航部門發布的緊急通知沒有設置分步管控的“緩沖期”,比如先禁止被召回批次的充電寶,再禁止未被召回但沒有3C標識的充電寶?
中國民航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解釋,目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已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充電寶采取撤銷或暫停3C認證等監管措施,而充電寶召回工作需要一定時間過程,在此期間,存在安全隱患的產品一旦進入航空運輸環節,將對航空器、旅客及客艙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據了解,未獲得3C認證標識和被召回的充電寶產品因未經過相關質量檢測認證,在電池穩定性、電路保護等關鍵性能上無法達到安全標準,在航空運輸過程中極易因電池內部缺陷、旅客不當使用或飛行環境變化(如氣壓波動、顛簸等)導致異常發熱、冒煙甚至起火等安全事故。
出于航空安全風險管控的緊迫性,經綜合評估執行可行性及運輸風險的嚴重性,最大限度降低航空運輸中的充電寶帶來的安全隱患,中國民航局發布了此通知。
如何處理被攔下的充電寶?
機場將對旅客自棄和超過暫存期限的充電寶作統一銷毀或回收處理,防止被私自處理后回流市場
不少人關心,被機場攔截下來的不合規充電寶會如何處置?會不會回流到市場上?
中國民航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機場將設置旅客充電寶自棄、暫存區域以及寄遞服務。在安檢環節因不合規被攔截的充電寶,會根據旅客的選擇采取相應措施。機場與航空公司將制定相關手續和流程,為旅客自棄、暫存提供清晰的指引及便利操作。
據悉,機場將對超過暫存期限的充電寶和旅客自棄的充電寶一同作合理處置,如統一銷毀或與相關電池回收企業簽訂協議,報廢處理后進行資源回收。充電寶在暫存、轉移、回收等環節,將做好相應記錄,確保其流向可追溯,防止被私自處理后回流市場。
廣西有哪些具體規定?
充電寶上飛機和高鐵
分別要滿足哪些條件?
廣西的情況如何?請往下看↓↓
充電寶上飛機
6月28日中午,記者走訪南寧吳圩國際機場,看到在航站樓入門安檢處、值機區域以及安檢通道等顯眼位置,均增設了攜帶充電寶新規的告知牌,機場各家快遞公司是否收寄充電寶的規則也不一樣。
值機區域有告知牌。
在值機處,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辦理值機的工作人員也會詢問乘客是否帶有充電寶,并提醒他們及時檢查充電寶是否符合要求。
安檢入口處也有提醒。
對于充電寶攜帶新規定,有年輕乘客表示,已經看到新聞報道,家里的充電寶不符合標準,當天出行也沒帶。此外,有老年乘客表示不知道這一消息,如果自帶的充電寶不合標準,也只能丟棄。
支招:帶不上飛機可寄存
帶不上飛機的充電寶,在機場如何處理?郵政快遞的相關工作人員明確拒絕寄遞任何充電寶產品。順豐快遞的工作人員也明確告訴記者,暫停接收個人寄遞的充電寶,但該站點提供寄存服務,10元/天。旅客若有需求,還可以呼叫同城、閃送,價格比較貴,例如,從機場到南寧東站至少需要80元。該工作人員透露,可選擇京東快遞寄回市區,費用15元,“剛剛還有人把充電寶放在這,委托寄回市區”。
記者撥打南寧機場24小時客服電話了解到,對于無法帶上飛機的充電寶,也可以在工作人員的協助下辦理暫存手續,等行程結束后拿相關憑證到失物招領處領取。該客服人員提醒,出發前最好檢查充電寶的3C標識是否完整,額定能量是否超標。如果不確定自己的充電寶是否為被召回產品,可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缺陷產品召回技術中心”官方網站“消費品召回”欄目查詢。
充電寶上高鐵
據南寧鐵路,目前,旅客帶上火車的充電寶需要符合《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要求,即標志清晰的充電寶、鋰電池,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可以攜帶(含有電池的電動輪椅除外)。
100Wh是多大?怎么看呢?以一般充電寶3.7v電壓為例,100Wh相當于27027mAh左右的容量,平時我們說的10000mAh或20000mAh的充電寶都可以攜帶上車。
上圖中容量37Wh的充電寶可以帶上火車。
鐵路12306客服人員也表示:“旅客乘坐火車,目前在充電寶查驗方面不看是否有3C認證,不看充電寶品牌,只要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就可以攜帶。”